胡文木,男,1971年11月生,安徽芜湖人,浙江大学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。现为浙江省委党校、浙江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教授、副院长,硕士生导师,浙江省伦理学会常务理事,浙江现代民政研究院常务理事。主要研究政治社会学和法律社会学。近年来在《浙江社会科学》《浙江学刊》《西北大学学报》(社科版)《广西社会科学》《求实》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,其中2篇被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全文转载,并出版专著《从观念到制度:社会权利的实现——以民政福利为例》,合著《村庄大转型》《城郊农民市民化问题研究——以浙江为例》等多部。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,浙江省社科规划项目3项,参与各类社科项目数十项。相关研究成果获省委领导批示,并获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、全国行政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各1次,以及全省党校系统奖励多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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